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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7月起可网上选车牌
所属区域:重庆 新闻类别:生活资讯 发布时间:2009/5/19

时报讯(记者 汤伟)今后,新车车主想为自己的爱车选一个吉祥的车牌号,再也不必赶早去车管所排队了。昨天,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发布了10项便民措施,要求各地交警部门从7月1日开始实施。记者昨天从市交警总队了解到,在新的便民措施中,有多项已在重庆实施。

除机动车上户需跑两个窗口外,其他业务均可一个窗口完成

据了解,公安部新出台的便民措施中,要求“实行车辆管理所‘一窗式’综合服务,所有业务受理窗口均可以办理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减少群众排队等候”。

【我市实施】从去年10月开始,我市各级车管所已经出台了相关措施,缩减了办事窗口,把以前需要由驾驶人跑各个窗口变成了由窗口内的民警内部传递。目前,除了机动车上户需要跑两个窗口之外,其他车管业务均可在一个窗口完成。

另外,“对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当事人可以在省、自治区范围内,自行选择违法行为发生地、发现地或者机动车登记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措施,我市早在两年前已在实施。

【我市实施】目前,在主城区任何一个区被非现场执法查处的车主,可到任意一个交警支队接受处理,在远郊区县被非现场执法的,可到交警支队直属支队执法窗口接受处罚。

对于“机动车驾驶证和行驶证的换证、补证,以及提交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等业务,由地(市)车辆管理所下放到县(市)车辆管理所,具备条件的交警中队可以受理或者办理部分业务”的措施,我市已实施。

【我市实施】目前,我市主城区各交警支队均可办理辖区驾驶员相关业务,主城区各车管分所可跨区办理年审、换证补证等业务。

今后,交警部门受理相关业务也将充分利用互联网的优势,新的便民措施规定:在直辖市、省会市(自治区首府市)和计划单列市,交警部门可会同有关部门,实行医疗机构通过互联网向车辆管理所传输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信息,群众不必再到车辆管理所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另外,在直辖市、省会市(自治区首府市)和计划单列市,实行机动车所有人通过互联网、电话选定机动车号牌号码、预约驾驶人考试、补换领机动车牌证、备案变更登记信息或者查询交通违法信息等。

【我市实施】记者昨天从市交警总队了解到,除了网上查询交通违法信息之外,其他的措施目前在我市尚未实现,相关技术条件也正在筹备当中。

便民措施还规定“在直辖市、省会市(自治区首府市)等具备条件地区的商业中心、社区、大型企业等场所或单位,设立交通管理服务站,为群众提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业务咨询、信息查询等服务,以及代办或者受理、办理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证补证、换证、身体条件证明提交、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等业务”。

【我市实施】在本月初,市交警总队就发出通知,要求全市交警开展创建公安交通管理社区服务站工作,社区服务项目包括交通法律法规咨询;办理驾驶证年审等手续;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理;轻微道路交通事故的快处等。每个社区服务站每周工作时间不得少于3个半天,每次工作时间不能少于2小时。目前,在渝中区菜园坝地区已建立我市首个交通管理服务站。

另外,便民措施要求“在直辖市、省会市(自治区首府市)、计划单列市和其他具备条件的设区市,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交通事故保险理赔中心,对轻微交通事故实行快速处理、快速理赔”的要求。

【我市实施】目前我市已有两个快处理赔中心,分别在九龙坡区水碾和北部新区汽博中心。

车辆管理所“一窗式”服务,所有业务受理窗口均可以办理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

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信息可通过互联网向车辆管理所传输

车主可通过互联网、电话选定车牌、预约驾驶人考试、补换领机动车牌证、备案变更登记信息或者查询交通违法信息等

机动车驾驶证和行驶证的换证、补证等业务,下放到县(市)车辆管理所,具备条件的交警中队可受理

在具备条件地区的商业中心、社区等地设立交通管理服务站,代办或者受理、办理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证补证、换证、身体条件证明提交、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等业务

试行在下乡汽车摩托车销售点设立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委托车辆销售单位代办牌证;

定期组织民警下乡服务,为农民集中办理摩托车登记、检验及其驾驶证申领等业务;

在具备条件地区,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交通事故保险理赔中心,对轻微交通事故实行快处、快赔

在具备条件的地区,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交通事故法庭,方便群众及时申请法律救济

对非现场执法的交通违法行为,当事人可选择违法行为发生地、发现地或机动车登记地的交管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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