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日报 为进一步加大对全市招商引资和人才引进工作的支持力度,上海警方于2010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外国籍高层次人才和投资者7项出入境便利措施”,延长外籍人才申请在沪的居留许可时间。
这些措施包括:获得上海市“荣誉市民”、“白玉兰荣誉奖”或“白玉兰纪念奖”的外籍人员,可申请5年居留许可。省(市)级外籍高层次人才、特殊人才、知名人士,可申请3―5年居留许可。国家、省(部)级科研机构、重点高等院校聘用的外籍学术、科研带头人以及副高职称以上科研人 员、教学人员,可申请3―5年居留许可。高新技术企业、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或者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的外籍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可申请3―5年居留许可。跨国公司上海地区总部、研发中心、投资性公司的外籍法定代表人,以及高层次管理人才和科研人员,可申请3―5年居留许可。注册资金在3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和个人投资企业的外籍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可申请3―5年居留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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